办公室(法制科)职能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保卫、新闻宣传、资产管理、会议组织、政策研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卫生规范性文件、标准的起草与修订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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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保健科和离退休干部科)职能
拟定会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贯彻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指导全县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卫生系统全县性表彰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卫生人员实施职业道德统范,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干部保健对象及全县性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全县干部保健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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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科(审计科)职能
研究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规划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卫生经济政策和卫生财务管理规定;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预算管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监督固有资产管理;指导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事业统计信息和机关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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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科职能
负责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生活饮用水、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化妆品卫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进行认证工作;指导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预防性卫生监督;拟定全县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卫
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 |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职能
拟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研究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拟定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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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科(中医管理科)职能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医疗广告的技术出证;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协助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古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拟定全县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督导医学科技攻关,指导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实施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开展政府及民间医疗卫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县关于中医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县中医事业政策规定和全县中医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中医医、教、研和中西医结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 |
爱卫会办公室职能
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开展灭鼠、初保、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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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指导和资金帐务、医疗病历、处方、用药等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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