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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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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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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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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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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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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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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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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
2、现场监督审核
3、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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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食品卫生经营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
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
8、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9、食品加工单位的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图、产品标签和产品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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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许可法》、《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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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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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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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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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
2、现场监督审核
3、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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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示意图
4、管水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名单
5、企业卫生管理和组织制度
6、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程竣工验收认可证》
7、水质卫生检验评价报告
8、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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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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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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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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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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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
2、审核
3、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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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场所资格证明,复核换证的提供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名单
3、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4、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卫生设施可设备布局图
5、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单位出具的卫生检验评价报告
6、设立娱乐场所的应提供文化、公安部门的“企业预先审核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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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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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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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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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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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县卫生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条例、细则、办法的完整材料后,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合格者发给《设置医疗机构驳回通知书》(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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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请人资信证明及申请人基本情况证明(附申请人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4、选址报告
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必须提交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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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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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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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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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县卫生局收到符合条例、细则和办法的完整材料后,组织审查和实地考查、核实,合格者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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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
8、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
9、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仪器设备名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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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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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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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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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县卫生局收到符合条例、细则和办法的完整材料后,组织审查和实地考查、核实合格者给予校验,不合格者暂缓校验并书面说明理由(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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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2、《医疗机构检验申请书》和自查报告
3、医疗机构评审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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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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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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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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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县卫生局收到符合条例、细则和办法的完整材料后,组织审查和实地考查、核实,合格者给予变更,颁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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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变更项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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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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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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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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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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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县卫生局收到申请人完整的注册材料后,给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发给《医师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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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县医院或县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障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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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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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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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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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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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单位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县卫生局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
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键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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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2、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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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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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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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证件工作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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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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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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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评价申请书
2、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3、县计委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4、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5、建设设计说明书(卫生篇)
6、建设设计总平面图、给排水设计图、施工图、立剖面图
7、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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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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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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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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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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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和提交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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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表》
2、健康检查证明
3、工作单位证明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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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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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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